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海影城”文化旅游项目地基承载力载荷试验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就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海影城”文化旅游项目地基承载力载荷试验项目进行公开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磋商项目编号:GDXS-20230018
二、磋商项目名称:
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海影城”文化旅游项目地基承载力载荷试验项目
三、磋商项目内容:
根据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要求对C2-S02(旋转木马)、C3-S04(太空星云)、C4-S02(音乐快车)、C4-S03(桑巴球)、C4-S04(转转杯)、C5-S02(旋转飞椅)、C5-S03(急速风车)等建筑单体的换填地基进行地基承载力载荷试验,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内容及要求》。
四、磋商范围:
1、按现行相关的规范和验收要求,对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海影城”文化旅游项目地基承载力载荷试验单位选定进行磋商工作。
五、服务期:计划服务期20天,应满足现场项目进度要求。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应包含地基载荷试验,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谢绝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3年10月31日起至2023年11月3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本项目均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名(邮箱:9844983@qq.com,联系人:卞正来,联系电话:18505711102),收到报名邮件后,经确认后即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供应商。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受理其投标。
3、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1、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应包含地基载荷试验,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供应商公司相关开票信息。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0日10 时00分,地点为中国海影城(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新桥镇影视大道11号中国海影城一号楼3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磋商保证金递交:
1、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
2、收款单位: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涌金支行
银行账号:3315 0199 7700 0000 0018
3、磋商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2023年11月9日下午16点
4、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支票转账、电汇或网银
*供应商必须自行将磋商保证金从对公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十、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体:
本次磋商公告在“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官网”上发布。
十一、注意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未经报名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非依法获取,如参与磋商活动将被拒绝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天,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十二、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新桥镇影视大道11号中国海影城
联 系 人:卞工
电 话:18505711102
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