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一期园区夜莺行动演出场地空调采购、安装、移机项目(重新磋商)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 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年8月31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一期园区夜莺行动演出场地空调采购、安装、移机项目

2.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3.最高限价:120000

4.招标内容:

1、国泰大剧院采购、安装2台10匹柜机。

2、凤鸣楼采购、安装2台10匹柜机。

3、梦境旅馆2楼小黑屋采购1台2匹移动空调

4、国泰大剧院2台5匹柜机分别移机至梦境旅馆2楼开场区、警察局牢房及1台3匹柜机移机马尔代夫甜品店。

5、服务内容:结合现场实际需求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安装、移机等工作,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空调柜机费、空调柜机到动力柜的电源线、空调铜管、带漏保空气开关、打孔费、安装费、移机费等。

6.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文件发售时间自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8日(节假日除外)14时(以招标人邮箱收到的投标申请资料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将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的投标申请资料【报名表、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采购文件费用汇款单】扫描发送至招标人邮箱(邮箱:9844983@qq.com);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各投标单位邮箱。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费用缴纳方式:投标人从公司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汇款后将凭证发送至招标人邮箱,同时发送相关公司开票信息,以便开具发票。

4、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1、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司相关开票信息。

收款单位: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涌金支行

开户银行:3315 0199 7700 0000 0018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地点

2023年9月11日14时00分,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新桥镇影视大道11号中国海影城一号楼3楼会议室(投标人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公告中注明的地点,凡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五、开启

时间:2023年9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新桥镇影视大道11号中国海影城一号楼3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2)收款单位: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涌金支行

银行账号:3315 0199 7700 0000 0018

3、磋商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2023年9月8日下午16:00

4、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支票转账、电汇或网银

*投标人必须自行将磋商保证金从对公账户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现场踏勘及标前答疑

(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2)标前答疑:投标人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3年9月8日16前以书面原件形式递交至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新桥镇影视大道11号。(注:提疑文件:① 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② 以招标人收到时间为准。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其递交的文件)。

3.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还。一经领购不接受修改。

4.本项目资格后审。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新桥镇影视大道11号中国海影城

项目联系人:卞正来

联系方式:18505711102



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