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2024-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中选候选人公示

作 者:admin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8日

一、评审情况

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2024-2026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磋商项目编号:GDXS-2023020。

1、中选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选候选人第 1 名: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磋商最后报价:93000元/年,工作质量目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执行,到2024年12月31日截止。合同期满如果双方均同意按原合同约定条件继续履行,双方续签合同(第一年合同期满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年签订一次,签订满三年不再续签)。

中选候选人第 2 名: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磋商最后报价:98000元/年,工作质量目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执行,到2024年12月31日截止。合同期满如果双方均同意按原合同约定条件继续履行,双方续签合同(第一年合同期满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年签订一次,签订满三年不再续签)。

中选候选人第 3 名:上海汉盛(宁波)律师事务所,磋商最后报价:100000元/年,工作质量目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执行,到2024年12月31日截止。合同期满如果双方均同意按原合同约定条件继续履行,双方续签合同(第一年合同期满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年签订一次,签订满三年不再续签)。

中选候选人第 4 名:浙江浙嘉律师事务所,磋商最后报价:140000元/年,工作质量目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执行,到2024年12月31日截止。合同期满如果双方均同意按原合同约定条件继续履行,双方续签合同(第一年合同期满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年签订一次,签订满三年不再续签)。

2、中选候选人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选候选人(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2)司法行政机关正式颁发并经年度考核合格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3)磋商申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当日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黑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中选候选人(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2)司法行政机关正式颁发并经年度考核合格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3)磋商申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当日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黑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中选候选人(上海汉盛(宁波)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2)司法行政机关正式颁发并经年度考核合格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3)磋商申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当日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黑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中选候选人(浙江浙嘉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2)司法行政机关正式颁发并经年度考核合格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3)磋商申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当日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黑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中选候选人的评审情况

中选候选人(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的评审情况:经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 综合得分第一名,推荐为第一中选候选人;

中选候选人(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的评审情况:经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 综合得分第二名,推荐为第二中选候选人;

中选候选人(上海汉盛(宁波)律师事务所)的评审情况:经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 综合得分第三名,推荐为第三中选候选人;

中选候选人((浙江浙嘉律师事务所)的评审情况:经评审通过符合性审查, 综合得分第四名,推荐为第四中选候选人;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为 2023 年 12月 18日至12月21日,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由被授权委托人签署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其他

公示期间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将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象山县新桥镇影视大道 11 号中国海影城

联 系 人:卞工

电 话:18505711102



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8日